为了进一步提升呈贡区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联动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以及《关于进一步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我局现向社会征集能够提供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工程机械设备服务的合作企业。
一、征集目的
本次征集合作企业的主要目的在于构建和完善呈贡区应急救援机械储备库。通过储备库,在遇森林火灾、地震灾害、防汛抢险、地质灾害、事故救援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调用设备资源,有效参与以及处置工作。
二、征集内容
(一)设备类型:
征集的设备类型包括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如渣土车、平板拖车等)、吊车等工程机械设备。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的安全标准,状态良好,能够随时投入应急作业。
(二)设备台班费计算:
台班费用依据云南省、昆明市及呈贡区市场价格指导标准执行,费用包含设备燃油、操作人员工资及基础维护成本。费用结算采用应急事件处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审计结算。合作企业需承诺在协议期内保持价格稳定,遇重大成本变动可申报动态调整,需经第三方评估后报应急管理局备案生效。所有费用支付均通过财政专项账户结算,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三)服务范围:
本次征集的合作企业将参与呈贡辖区范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及灾后重建工作。需要企业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快速反应和高效执行的能力。
三、企业资质要求
合作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企业需要拥有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型号、数量、技术参数等)。企业具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在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安全事故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本次征集对合作企业的资质有着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企业能够提供最可靠和专业的服务。
四、合作方式
征集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企业需配合开展服务能力评估。经评估后被确定为合作对象的,签订应急救援合作框架协议纳入应急资源库管理,纳入应急资源库的企业必须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无阻。一旦接收到调度指令,企业需在规定时限内抵达指定地点。协议应明确设备调度、费用结算(依据市场价或双方协议价格)以及权责义务等相关事宜。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6日(9:00-17:00)。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提交纸质、电子版材料的地址为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惠景园D8栋10楼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科)。欢迎有意向的企业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杰,电话:0871-67481596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惠景园D8栋10楼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科)。
呈贡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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